【徵才公告】國立宜蘭大學 總務處事務組 約用駕駛 徵才公告
一、【職稱】
總務處事務組 約用駕駛
二、【名額】
1名
三、【應徵資格】
(一)無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不得於學校任用情事。
(二)學歷: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;或高中職學校畢業,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。
(三)領有有效效期之職業小客車以上等級駕駛執照。
四、【工作內容】
(一)擔任首長座車駕駛。
(二)支援本校其他公務車駕駛行程。
(三)辦理公務車清潔保養事宜。
(四)協助清潔公務車停車區域。
(五)承組長臨時交辦事項。
五、【薪資待遇】
月支報酬新臺幣29,211元。試用期滿且符合本校約用人員專業加給表規定者《領有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》,得另支給專業加給每月5,500元,並依考核規定晉級。
六、【預定進用期間】
本職缺為本校約用人員職缺,自報到日起進用,試用期3個月。
七、【聯絡方式】
(一)報名方式:
1.請檢具下列表件各1份
(1)約用人員履歷表(約用人員履歷表請至【本校徵才訊息】下載,自傳部分請詳述)。
(2)身分證及有效期限內職業小客車以上等級駕駛執照影本。
(3)學歷證明文件影本(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,外國學歷須加附中文譯本,並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;大陸學歷須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)。
(4)工作證明文件影本,須記載工作起訖時間(勞動契約及勞保加退保證明不得為工作證明文件)。
(5)擬任(現職)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、領用中國大陸護照、身分證、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(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/新進人員專區/新進人員報到應填表單5-5下載)。
(6)專業證照證明文件影本(無者免附)。
2.上述文件請以A4格式影印並依序裝訂,於115年2月12日前(以郵戳為憑),郵寄或親自送件至「26047 宜蘭縣宜蘭市神農路一段1號,國立宜蘭大學總務處 施柏榕先生收」,信封請註明「應徵總務處事務組 約用駕駛職務」
(二)預定進用期間:
本職缺為本校約用人員職缺,自報到日起進用,試用期3個月。
(三)薪資待遇:月支報酬新臺幣29,211元。試用期滿且符合本校約用人員專業加給表規定者《領有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》,得另支給專業加給每月5,500元,並依考核規定晉級。
(四)應徵者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,不再通知補件,並視為資格不符。本校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,資格不符或未進入複試者不另通知。錄取正取1名,並視甄選結果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-2名,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,未獲遴用者,不再通知及退件。
(五)履歷資料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、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。有關本職缺如有疑義,請洽國立宜蘭大學總務處事務組 施柏榕,聯絡電話:(03)9317224;或人事室陳先生,聯絡電話:(03)9317021。